一、商标注册手续

在我国,商标注册的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步:

  1. 确定申请类别:在申请商标注册前,申请人需确定要申请的类别,根据我国《商标法》规定,商品和服务分为45个类别。

  2. 选择商标名称:申请人须选择一个具有显著性、易于识别、不侵犯他人商标权益的名称作为商标。

  3. 提交申请材料:包括申请书(填写完整)、商标图样(清晰、准确)、身份证明文件等。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,还需提交《商标代理委托书》。

  4. 交纳费用:根据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重新核定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》,商标注册费标准如下:

    (1)每件1000元人民币;

    (2)同日多个商标申请,超过10件的,按第11件计。

  5. 核对受理:商标局收到申请后,会对材料进行审核。如审核通过,商标局将给予受理通知。

  6. 审查公告:商标局对申请进行审查,如认为申请符合条件,将在《商标公告》中公布。

  7. 注册公告:当商标局对申请进行审查并认定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后,将在《商标公告》上刊登注册公告。

  8. 取得注册证:当申请人收到商标主管部门下发的《商标注册证书》后,便取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。

二、商标延期手续与收费标准

商标有效期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,有效期为10年。在此期间,如需要续注商标,可办理以下手续:

  1. 提交延期申请:在商标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内,申请人应向商标局提交延期申请。

  2. 交纳费用:根据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重新核定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》,商标延期费为每件1000元人民币。

  3. 核对受理:商标局收到延续注册申请后,将进行审核。如审核通过,商标局将给予受理通知。

  4. 续注公告:在《商标公告》中刊登续注公告。

  5. 取得续注证书:当申请人收到商标主管部门下发的《商标续注证书》后,便取得了该商标的续有效期10年。

三、商标变更手续与收费标准

商标发生变更时,需办理以下手续:

  1. 提交变更申请:在变更事项发生后30日内,申请人应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。

  2. 交纳费用:根据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重新核定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》,商标变更费为每件100元人民币。

    (1)转让商标,按上述收费标准减半收取;

    (2)许可使用商标,按上述收费标准全额收取。

  3. 核对受理:商标局收到变更申请后,将进行审核。如审核通过,商标局将给予受理通知。

  4. 审查公告:在《商标公告》中刊登变更公告。

  5. 取得变更证:当申请人收到商标主管部门下发的《商标变更证书》后,便产生了变更效力。

总之,办理商标注册、延期、变更等手续时,需要按照上述程序和费用标准进行。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。